姓名:陳灼營
班別:6A
班號:14

實用文寫作-事務書寫

消費者委員會
執事先生:

  十月五日,大函收悉。關於日前 貴會所得之投訴述及本分司的設備、講義與師資等均與招生章程所述者不符,並要求退還己繳付學費一千五百元正一事,經本公司派遣專員切實調查後,現謹覆如下。

  經翻查資料,本公司確於本年八月開辦一為期一年的英文補習班,對象為中一至中三之學生,而為進一步提升教學質素,本公司於本年六月投放了合共十萬元於各課室,分別增設十台電腦,讓老師得以透過相關的電腦器材來進行各學活動,而同學在上課時亦可每人分配到一台專用電腦來進行多元化學習。惟本公司委託之電腦承辦商所提供的電腦器材零件出現故障,且因數目眾多而維修需時,故才未能趕及本年八月補習班開學時供同學使用。

  當中情由,尚祈鑑諒。就有關電腦未能正常運作一事,本公司己多番向該電腦承辦商進行交涉,並定必敦促有關之維修工作,務求讓同學能盡快享用班中之電腦器材來進行學習。

  在另一方面,為配合來年「三三四」新學制的推行,本公司自數年前起便針對新學制和緊貼社會潮流時事,度身整合每年英文補習班的教學內容,並預先製作成全年共十二份的獨家講義。因鑑於過去曾有不少同學在未有參與補習班全年所有課堂前便中途離開,令本公司蒙受製作講義之龐大經濟損失,故自前年起,課堂老師會代表本公司,在補習班第一節課堂派發講義前向同學徵收港幣五十元正的訂金,以防止因同學中途停止參與補習班而導致講義堆積浪費的情況出現,而本公司向同學所收取的訂金亦會於補習班全年最後的一節課堂,經老師全數歸還於同學,當中實無存心欺騙的成份。想是堂時課堂老師解釋未周,語句不清,致令隻方言辭間發生誤會,還望海量包涵,惠予原宥。

  至於有關老師教學未如理想一事,本公司深表遺憾。正如本公司印製的招生章程所保證,本公司聘請的老師均畢業於世界一流學府,並已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惟部份老師才剛畢業投身社會,教學經驗尚淺,表現難免較強差人意。就是次事件,本鈶司已向上述員工作出訓示,並願意為旗下補習老師未符理想的教學態度致歉。

  本公司向來貫徹「用心辦學,服務第一」的經營宗旨,為同學提供高質素的服務,由開業至今,均信譽良好.於是次事件中,本公司承認確有怠慢不週之處,並無存心詐騙之心,加上退還學費一事事關重大,牽連甚廣,是以本公司死未能貿然答應有要求。還望澄清箇中誤解後,有關同學能予以體諒,並不會因是次不快的事件影響對本公司的信任。

  而事實上,自收到上述投訴後,本公司已即時重新檢討現時員工的工作態度,並已通告同人,以後必須加倍注重待客之禮儀及清楚闡明各項收費細則與設備的使用情況。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有違本公司多年來堅守的經營宗旨。以上種種,煩請 貴會代為轉達。如 貴,尚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賜電至本公司辦づ室聯絡電話(2383 7644),本公司定必樂意協助調查或提供相關資料。勞煩之處,不勝感激!

  謹祝
台安

成材補習社社長
伍兒行 謹覆
二零零年十月十日

 

 

評語:

文筆、措辭、語氣俱達上佳水準,內容考慮亦適當,回答大方得體,確是佳作!